成立教育安全工作委员会
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,健全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,根据新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需要,近日,昌乐县成立教育安全工作委员会。
教育安全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:监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;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,分析教育领域安全工作形势和事故发生规律,部署阶段安全工作任务,积极主动地抓好教育安全工作;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,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,督促、检查学校安全隐患整改,及时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相关情况;研究决定教育系统内重大安全事项,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,对安全工作成绩显著或者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表彰。